鹤壁市商务局积极贯彻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按照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工作安排,市商务局立即行动,采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一是广泛宣传。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专题会议,宣传贯彻落实豫卫家庭[2015]2号文件精神。要求每个干部职工详细了解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争取做到每个人都明明白白。
二是扎实开展工作。把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工作纳入当前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要求计生专干利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加强与退休职工进行细致沟通,详细讲解。按照政策要求,摸清底子,规范操作,确保资格确认工作的严谨、准确和规范。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9:33: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