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着力四个加强打造法治计生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市人口计生委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打造“法治计生”,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创新、宣传教育、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鉴定性别和选择性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和《河南省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定》(以下简称“两条例一规定”),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连续多年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树立了计生队伍良好形象,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多次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工作、信访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把加强依法行政、打造法治计生摆在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位置,层层成立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直接抓。二是出台配套措施。依照人口计生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了《鹤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范执法行为。三是配强执法队伍。各县区成立了计法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计生执法监察大队,全市共配有计生行政执法人员247名,全部达到持证上岗。四是抓好活动载体。组织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活动、计划生育行政征收案卷评查活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加强和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加强机制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了县区委托执法、计生专项执法、法院强制执法机制,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解决了违法生育案件查处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及到位率低等难点问题。 二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了综合协调制度、信访案件处理听证制度等,推行律师介入制度,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实行文明执法机制。把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纳入整个依法行政过程之中,用人性化的执行方式,维护了政策法规的严肃性,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全市没有出现一起因人口计生执法不当引起的群体上访和恶性事件,没有出现一例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行为。四是创新监督机制。在各县区、乡镇(办事处)、行政村(居委会)全部实行计生政务公开,全面公开生育、节育、奖励、处罚、技术服务和各种服务项目、办证程序及收(免)费标准、工作职责和“十不准”等内容。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56”阳光热线电话、网上举报、信访等多种渠道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县区、乡镇(办事处)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成立了由纪检、法规等部门组成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引导基层既注重完成人口控制目标,又注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增强干部队伍法制意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把“两条例一规定”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重要学习内容,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执法资格认证、有奖竞赛、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不断对计生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进行教育,提高法制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强化育龄群众的法制观念。利用元旦、春节、“529” “925”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营造宣传活动一条街,设立咨询服务台,利用流动展牌、悬挂标语、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利用全市949个人口学校、846个文化大院和新闻媒体、人口计生网站、手机移动平台等广泛宣传;结合单月“康检日”、妇科病普查,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宣传,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送进千家万户,达到家喻户晓,促进了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生育的自觉性。
四、加强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扎实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加强孕前型管理;突出抓重点村(居)、流动人口和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专项治理,严肃政策法规;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确保人口计划完成。2013年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95‰以内,比省定目标13.5‰低0.55个千分点,实现了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二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大对“两非”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全面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持续好转。三是扎实推进生殖健康与“优生促进工程”。依法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严格手术操作规程,全市实现了计生手术无事故和生殖健康五项免费检查全覆盖。积极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了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四是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完善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服务机制,坚持计生双向协议书制度,积极做好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和人户分离人群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到95%以上。五是全面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整合资源,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奖、优、免、助、保”等一系列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使计生家庭应享尽享。2013年,对全市4.9万名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费980万元,对556名农村计生家庭子女中招给予了加10分的照顾;对2975名奖励扶助对象、218名特别扶助对象、159名困难家庭救助对象分别发放了奖扶金、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