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资格确认工作全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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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截止4月8日,经过村、乡、县三级审核,村级三次公示,市级抽查确认,我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资格确认工作已全面结束。据统计,2014年我市享受奖励扶助制度的共有3506人、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的共有276人,其中今年新增奖励扶助对象584人、特别扶助对象59人。
凡是农业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人员,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2014年开始,我省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具体标准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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