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妇女工作获得多项荣誉并受到表彰
市公安局妇女工作获得多项荣誉并受到表彰
2013年以来,市公安局妇女工作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广大女警女工紧紧围绕市公安局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立足本职,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先后组织参加了廉政建设进家庭教育活动,开展了“五好家庭”、“巾帼建功”文明岗、示范岗、“三八红旗单位”及“三八红旗手”等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开展了对贫困母亲救助、留守儿童家长代理等送温暖献爱心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有效推动了全局妇女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女警女工的自我价值和素养,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2014年全市妇女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
市公安局在组织参加市妇联、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庆“三八”长跑活动中,获得集体二等奖;警令部110指挥中心分别被省、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犯罪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支队分别被省市妇联评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被评为市级妇女工作先进单位,交通管理支队服务大厅窗口、红旗派出所和春雷派出所案侦大队分别被授予市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市看守所女子中队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卢晓冬、王淑华、王丽、王宁等家庭分别被评为省市级“五好文明家庭”,刘彦梅、郭艳红、苗红艳、任芳芳、康艳梓、郭华萍、王庆祥等家庭被市妇联评为科学发展“六型”家庭;郭艳海分别被授予全国、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张慧、付雪琴、陈志云分别被授予市级“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安辉、刘丹被授予市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维权卫士”,李攀攀被评为市级“五好丈夫”,陈秀英、孙英、宋丽清、徐方等因工作突出作为优秀女警代表受到市妇联表彰。
2014年是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一大、省妇女十二大工作部署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新的里程,全市广大女警女工,将继续发扬吃苦耐劳、永不言败的优良作风,继续坚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继续保持克难攻坚、顽强拼搏的昂扬斗志,舍小家、顾大家,忠诚事业,服务人民,在繁忙中体现智慧人生,在奉献中彰显女警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