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县(分)局,各知识产权权利人:
为激发全市企事业单位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鹤政〔2013〕43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鹤政〔2017〕21号),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相应资助。
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获得PCT国际专利授权的;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获得省专利奖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通过“贯标”认证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准注册的团队、协会或其他组织。
二、申报时间
本次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请于2021年 7月19日开始,2021年8月19日截止,请各权利人按照规定完成相关资料上报,逾期视为放弃。
三、有关要求
各县(分)局负责本辖区申请资助的各权利人的通知、登记、汇总、上报工作。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有违法不良信息记录的申请人不得申报),认真组织相关权利人备齐相关资料,并填写汇总表(***3),于8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电子版)报市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四、做好宣传
各县(分)局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在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五、申报材料
1.鹤壁市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请表;
2.知识产权项目权利人主体资格证明,此项分为两类:
一类为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二类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仅第一页即可);
4.国外专利(PCT)授权证;
5.企业贯标证;
6.驰名商标认定文;
7.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
8.国家或省专利奖证书;
9.信用承诺书;
10.所提交材料一式一份,其中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申报主体为个人的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联系人:鹤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崔艳华
邮 箱:hbscjg509@126.com
电 话:0392-3307798
***:1.鹤壁市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请表.doc
2.信用承诺书.doc
3.鹤壁市2020年度知识产权申请资助项目汇总表.doc
4.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项目申报联系方式.doc
2021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