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湿地受保护面积225335公顷湿地保护率达6656为省定任务的1331
今年2月2日是第25届世界湿地日,今年的主题是“湿地与水,同生命、互相依”。截至目前,我市湿地总面积达2253.35公顷,湿地保护率达66.56%,完成省下达“十三五”期间任务的133.1%,居全省第四位。全市共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试点)3处。这是2月1日,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求必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市林业局副局长王轩说,“十三五”以来,全市林业部门不断完善保护政策、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完善优化湿地保护体系方面,我市积极落实《河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鹤壁淇河国家湿地公园于2017年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国家林业局)验收。淇县淇河、浚县大运河、鹤山河完成湿地公园规划编制工作,并获批成为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全市编制完成了《鹤壁市湿地资源普查报告》《鹤壁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2020—2027年)》。
为了让湿地保护修复更加法治化和科学化,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淇河保护的决定》《鹤壁市淇河保护实施办法》《鹤壁淇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2020年,《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市林业部门还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关键节点,积极宣传《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湿地保护政策,并结合森林督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我市林业部门加强巡逻检查,加大对在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破坏、污染水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保护了我市的湿地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至2020年,我市利用中央、省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资金、山水林田湖草中央专项资金实施湿地恢复工程4个,修复退化湿地面积147.67公顷,湿地生态补水3.95亿立方米,有效改善了湿地生境,丰富了湿地生物的多样性。
“在第25届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希望大家保护湿地,关注湿地,从我做起。”王轩说,“下一步,我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将继续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确保湿地面积总量稳定,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稳定性,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