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单科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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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我市将于执行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7月1日以后,全市不再组织单科考试,所有参考人员必须三科联考。符合财政部第26号令免试条件的人员,考试单科的时间不得晚于,考试通过后,领证时间不得晚于。是否符合免试条件以考试当天是否已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为准。
鹤壁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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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23:44: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