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东生物发酵舍零排放清洁养猪技术示范工程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洛东生物发酵舍零排放清洁养猪技术” 示范工程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鹤壁市洛东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豫环文〔2011〕39号)和《“洛东生物发酵舍零排放清洁养猪技术”示范工程项目验收方案(暂行)》有关要求,2013年4月9日,市环保局、财政局、畜牧局、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协会、福建洛东公司鹤壁办事处等单位5位同志组成的“洛东生物发酵舍零排放清洁养猪技术”示范工程项目验收小组,对申请验收的鹤壁市安鹤种猪养殖有限公司舍外发酵工程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猪场名称 实得分 验收的发酵床面积(㎡) 备注 鹤壁市安鹤种猪养殖有限公司 88.8 2250 舍外 公示时间:2013年5月9日—5月15日。 对所得分值及发酵床面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与市环保局或市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协会联系。 联系人:张希虎,电话:0392—3327816,139****0903; 尚 海,电话:136****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