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企业网上年检的通知
各有关工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从2012年3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内、外资企业实施2011年度年度检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验范围:
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包括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以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均须申报年度检验。
二、年度检验时间:
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2011年度企业年度检验申报从开始,截止时间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三、年度检验方式:企业均需登陆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上年检”办理网上年检(网址为http://www.hbgs.gov.cn/)。由企业在网上输入有关年检数据,工商机关在网上进行审查,通过后,企业持有关年检资料到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年检。外资企业均在网上年检(网址为http://wznj.saic.gov.cn/)。网上预审后年检报告书,将年检材料报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大厅直接办理年检。
四、年检须提交的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工商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正式申报年检时间从提交材料开始进入年检程序。对不按照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企业,年检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内资企业网上年检操作规程:(请***)。
咨询电话:
市局登记大厅 3325321 3325192
鹤山分局 2323886
山城分局 2634247
淇滨分局 3266202
浚县局 2156898
淇县局 7235734
专业分局 综合所3351712 运输所2659538 煤炭所2661632
开发区分局 3325321
二O 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