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一、普惠政策
凡新引进或自愿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引进人才在外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均予以承认;引进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设岗职数限制,由单位设置单列岗位并由人事部门批准;引进人才符合条件即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实际才能和需要,引进人才可低职高聘。
2 、档案及户口。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工作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将人事关系转入用人单位,也可根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免收代理费用;到县、乡工作的,可在市区落户,人事关系及档案可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因辞职、自动离职等特殊原因来我市工作无法提交档案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新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可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
3 、保险 。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引进单位按政策补办有关手续,并全额交费。
4 、配偶及子女。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长期工作合同,根据本人意愿,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调随迁;其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可就近安排。
5 、奖励。 设立“鹤壁市突出贡献奖”,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实行重奖并给予应有荣誉。对在某一领域或项目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经有关部门评审,可授予“鹤壁市突出贡献奖”,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 5万元以上奖励。
鼓励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 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同级财政奖励 30万元;建立一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级财政奖励 20万元;建立一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级财政奖励 5万元。
6 、建设人才住宅小区。采取政府组织单位、企业共同参与的方式建设人才公寓,统筹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凡符合条件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采取购买、租赁的方式,入住高层次人才住宅小区。
7 、 建设科技创业园区。凡来我市投资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到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区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中间试验、成果转化,市政府在科研开发经费中优先给予支持;对所办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资金、土地、办公场所、住房、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投产后 5年内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 20%给予奖励;以技术或科研成果入股企业的,最高可占到企业总股份的 40%。
二、专惠政策
1 、 通过 担任顾问、技术指导等方式为我市提供智力服务的 高层次人才 ,享受下列政策:
( 1)两院院士,用人单位每年给予 5万元以上补贴;
(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专家,中组部直接联系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用人单位 每年给予 3万元以上补贴;
( 3) 省管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 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主要完成人)人员,用人单位 每年给予 2万元以上补贴;
( 4)硕士生导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每年给予 1万元以上补贴。
2 、 通过调动、聘任、考录等方式到我市长期工作的 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 高层次人才,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经考核符合有关条件,可安排副科级至正处级职务或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其中事业单位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试行年薪制或双方能够接受的其它分配形式;到主导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工作的,可按照事先公布或协商确定的职位安排职务,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
3 、通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进 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下列政策:
博士后 科研 工作站每招收 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间同级财政给予 2000元 /月的生活补贴。进入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层次人才所从事的科研项目,经有关部门验收,实现成果转化并取得实际成效的,同级财政每项给予 10万元经费资助。
三、特惠政策
为加速我市主导产业和职业教育发展,凡我市主导产业中的重点企业、职业技术院校,本年度在此领域 引进的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急需高层次人才,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 同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 3万元,连续补贴 3年。
1 、煤化工产业高层次人才 20名。主要是重点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掌握煤化工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气化、空分、水处理、热动力等关键技术的高层次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2 、食品工业高层次人才 10名。主要是重点企业急需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食品工程、畜牧兽医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3 、机械制造业高层次人才 10名。主要是重点企业急需的机械制造、模具铸造、有色冶金、汽车电子、电线束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4 、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 4名。主要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化学工程工艺、食品加工、金属镁冶炼材料、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