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双集中、全覆盖、强基础新北区完成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新北区财政局积极开展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是编制方式“双集中”
2018-2020年度,新北区连续三年组织政府财务报告集中培训和集中编制。通过培训使各编制主体进一步深入了解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目标、内容、范围、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为编制工作做好前期准备。重点组织区级部门和园区、镇(街道)财政分局进行现场集中编报,分批次现场指导填报各项报表数据,现场解决难点问题,现场进行财政、部门和单位间的对账,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效率和编制质量。
二是编制范围“全覆盖”
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包括区本级29个部门和75个预算单位,以及9个园区、镇(街道)的72个预算单位,连续两年实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全覆盖, 2020年度首次填报“期初数”,增强了数据可比性,为政务财务报告分析提供更全面的依据。2020年度首次正式编制新北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完整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编制质量“再提升”
政府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为基础,全面清查新北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数据完整性、准确性逐年提高,更加全面地反映了我区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为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支持。2020年度新北区资产负债率43.87%,收入费用率71.23%,处于较为合理水平,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良好。尽管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还存在很多需要完善之处,但区本级和园区、镇(街道)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基本与新北区政府的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相符合,初步实现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工作目的。
科学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对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新北区财政将进一步夯实编报基础、加强对账审核、着重分析利用,逐步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促进新北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