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新北区出台省级农村综合改革任务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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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近日,新北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常州市新北区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奖补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用于管理和使用省级下发的“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革任务资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独资、承包、合资、合作、联营等方式牵头实施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项目,承接主体原则上在美丽乡村试点村中产生。下一步,区财政将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对承接本次改革任务的单位进行预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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