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科技手段应对疫情影响司法保障企业共渡难关
案情简介:江苏赞奇公司系从事影视作品技术渲染、后期制作等技术服务的企业,其自主研发并运营的渲云平台,主要面向影视动漫、特种电影、建筑动画等 3D图像制作团队通过云计算方式提供渲染服务,部分参与渲染的作品包括《捉妖记》《大圣归来》《熊出没》《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在影视圈具有一定影响。2019年10月,赞奇公司在苏州中院起诉北京某影视公司技术服务费十余万元,苏州中院于2020年4月24日依职权将该案移送至新北法院审理。新北法院收案后,及时送达应诉材料。但恰逢北京新发地农贸市场疫情突发,被告无法当庭。经庭前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整体影视行业困境以及被告企业面临工资发放等经营困境,经双方同意,决定通过远程网络调解,以减少疫情管控对案件审理的影响。2020年6月19日,通过网上庭审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分期在半年内清偿所欠原告款项。
点评:本案属于涉技术数据、技术秘密等非常见知识产权案件,案件需进行现场确认证据和交叉询问,庭审程序相对复杂。在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采用线上审理并调解,一方面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因疫情影响延长案件审理周期,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