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南大街分局深入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
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根据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通知》(钟纪发〔2021〕6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财政局南大街分局、南大街街道纪工委于11月2-15日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街道公务接待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2017年11月以来,南大街街道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自觉规范公务接待活动。2019年9月起,街道陆续出台《南大街街道公务(商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厘清公务接待程序、规范公务接待标准、明确公务接待报销及审核要求。在日常自查和互查中重点关注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上级标准和有关规定,不断强化保障制度执行刚性。
通过本次自查,区财政局南大街分局梳理出街道在公务接待方面存在的问题2条,目前均已整改并上报。下一步,分局将配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严格公务接待审批,严控公务接待经费。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制度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在公务接待方面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进一步对接区财政局,及时掌握费用报销的最新要求,做到接待手续齐全,接待标准合规,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支付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