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局 新北区经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对省外金交所在区内展业情况进行排查
近期,江苏省金融监管局监测发现部分省外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简称“省外金交所”)涉嫌违规在江苏省内开展业务。为进一步规范区内金融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防范金融风险,新北区经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据上级部门指示,对区内省外金交所展业情况开展排查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金交所的业务范围限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未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信贷、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产品交易,其他类别的交易场所均不得超范围违规从事金融资产类业务。当前,部分省外金交所涉及与省内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合作,合作方式主要是为其发行定向融资工具、收益权转让等产品。此类产品一旦出现兑付风险,将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为防止潜在风险,保护好本地群众相关利益,新北区经发局(金融监管局)近日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区内政府平台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及其他类金融机构,明确要求上述公司及机构不得与省外金交所开展合作。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省外金交所涉及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将联合相关部门及时***进一步核查、责令其停止开展违规业务;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坚决予以取缔。
下一步,新北区经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汇总分析本次排查结果并及时上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