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街道 春江街道禁毒工作获市禁毒委表彰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常州市平安法治和谐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常民基〔2020〕6号)和《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试行)》(常禁毒办〔2019〕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工作体系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社工配备合理、工作绩效突出等标准,经综合评定,2021年1月21日,春江街道办事处被命名表彰为“常州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
4月16日上午,常州市禁毒办、新北区禁毒办、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实地参观春江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地,并于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召开新北区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标准化建设推进会。
会上,区禁毒办主任陈建峰同志作全区第一季度禁毒工作汇报。春江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陈成代表春江街道作禁毒工作汇报交流。百丈派出所和圩塘派出所就“百日行动”“重点人员整治”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市禁毒办副主任吴江天宣读了《关于命名2020年度常州市平安法治和谐(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点和表彰示范点优秀禁毒工作者的表彰决定》。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丁瑞鸿向春江街道办事处授予“常州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奖牌。
丁瑞鸿就社区戒毒康复标准化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持续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建设;二是要提高能力建设,积极组织社工业务培训;三是要强化各部门联动共治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模式。
春江街道将以此次表彰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障力度和管理水平,以更高的站位、更优的队伍、更好的机制推动禁毒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