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牛镇 奔牛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电子定位装置规范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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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推进“智慧矫正”工程建设,提高社区矫正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奔牛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奔牛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新北区司法局要求,积极上报名单及审批表,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
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是推进“智慧矫正”工程建设,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的具体实践,奔牛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高度重视,按照“依法佩戴、该戴必戴”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电子定位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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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0:06: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