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术后食指不能弯曲医院是否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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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近日,新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蔡某诉称,2018年7月19日,其因机器压伤右手食指在被告常州某中医医院入院治疗。2018年7月21日,蔡某在医院的麻醉下行右手食指清创并进行岛状皮瓣修复术。拆线后不久,他发现右手的食指不能弯曲,影响了日常工作生活。蔡某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取皮位置不当,且手术治疗后未做处理,致使其右手食指错过了最佳恢复锻炼期而不能弯曲,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双方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形下,蔡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人身损害金额暂计10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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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0:46: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