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长青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 河海西路300号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蓝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4204.01万元,在河海西路300号,实施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轨道交通车辆地板320列、轨道交通内装件75列、轨道交通增强塑料件90列,轨道交通逃生门系统60列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焊接烟尘经收集后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复合废气收集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粘接废气经负压收集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装配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2772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