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四项措施强化黏土矿山管理
临河区国土资源分局立足于临河区黏土矿山企业管理实际,将执法巡查制度化,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完善矿山动态巡查制度。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矿管股、执法大队、国土资源中心所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国土所在执法一线的作用,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二是突出巡查重点。将基本农田保护区、禁采区、旅游区、重要公路沿线等作为重点巡查区,做到一周至少巡查一次。
三是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在汛期巡查、矿山年检等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日与节假日相结合的不定期巡查,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建立巡查台账。对所巡查矿山逐一造册登记,对巡查时间、参加巡查人员、发现违法情况做出详细的记录,做到巡查有台账、移交有记录,查处整改有责任人签字。
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临河区黏土矿山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为临河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