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保障层面42条具体措施市中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日,市中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召开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企业家们对《意见》的想法。
《意见》围绕12个服务保障层面提出了42条具体司法服务保障措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系统要深刻领会******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精神,认真落实最高院提出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为民营企业之间创造有序的发展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公正的司法环境、和谐的共存互进环境。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系统一是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凡属于法律所不禁止的,当事人之间合同约定的或者不违反合同约定,法院都应当认可这些行为;凡属于违法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坚决依法予以制裁;凡属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依法经营行为,法院应坚决依法予以保护。二是要能动保护民营经济。依照最高院及时制定的相关司法政策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权益;依照最高院指导各级法院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三是要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法院对民营企业要跟对国有企业一样,对中小企业要跟对大企业一样,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反对歧视和偏见。绝不单纯以国有资产流失为借口损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权益,绝不单纯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借口置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而不顾,绝不因为中小企业量小质弱,或在当地经济中所占份额较小、实力较弱,而忽略对中小企业正当权益保护。四是要全面保护民营经济。不仅要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要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仅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实体上的权利,而且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程序上的权利;不仅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利,而且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正当利益;不仅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物权产权债权,而且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知识产权。五是要实质保护民营经济。既要防止不法势力因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在一些经营行为上有瑕疵、有轻微违法行为,而置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于死地的行为;也要警惕不法势力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各种敲诈勒索。六是要及时保护民营经济。全市法院在审理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案件时,要尽可能地减轻相关当事人的负担,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更多便捷和方便,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使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尽早地摆脱诉讼的纠缠,使他们尽快地投入到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从而为民营企业发展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参加座谈会的民营企业家纷纷表示,市中院及时发声并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意见,让他们对不断发展壮大企业更有信心。企业代表还对法院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商标违法行为力度等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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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服务保障层面
●认真学习,深刻认识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利;
●依法保护诚实守信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
●努力实现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胜诉权益;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进一步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力度;
●依法制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大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
●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切实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强化法治宣传,推动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增强企业依法维护权益、依法经营的意识;
●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确保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通讯员 张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