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根据《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近期,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行动,重点排查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侵权行为,重点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黄河流域受到侵害的行为,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水平。
中旗检察院
近日,中旗检察院民行科全体干警联合旗委督查室、水利局开展了为期3天的“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中旗境内虽没有黄河水系,但是有总排干退水渠入黄河口,是河套灌区农业退水和灌区北部狼山山洪水排泄入黄河的唯一通道。此次排查活动除了围绕排干沟退水渠进行排查外,同时对该旗境内12个乡镇苏木的河流进行了走访排查。
在对中旗境内12个乡镇苏木的河流排查过程中发现,沿线并无排污口,部分乡镇河道有掩埋垃圾现象,无证采矿企业已全部停产停业。经国土局及时整治,偷沙采沙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在排查走访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涉及公益诉讼线索20余件,包括河道种田、私自打井和私自卖水等。
对于河道整治问题,中旗检察院现场给予了治理建议,并督促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此外,中旗检察院干警还实地查看了各乡镇苏木的季节性河流、湿地、水库、河海的生态保护情况。同时,也向走访的12个乡镇发放了公益诉讼宣传册,向各乡镇职能机构宣传了公益诉讼理念和受案范围,得到各乡镇苏木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下一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后旗检察院
为确保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日前,后旗检察院与环保局开展了“保护黄河”巡查活动。
后旗共有4处点源污水再生回用点,检察干警及环保局工作人员先后深入紫金公司、东矿公司等地,实地查看了污水池、排污水管道,详细了解了污水排放及污水排放处理设施、防污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保护黄河”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水污染问题、保护黄河的有效措施,作为检察机关,后旗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将公益诉讼工作自觉融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中,为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后旗检察院将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提供好的建议和办法,积极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保护黄河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共同携手保护好母亲河。
五原检察院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及时发现、纠正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近期,五原检察院开展了“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排查活动,切实强化黄河流域五原段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黄河五原段西起老楞河头(东径107°37′)入境,东至土城夹道子(东径108°11′)出境,河道全长62公里。堤防桩号为85+305-144+876公里,堤防全长为59.571公里,现设有28座穿堤建筑物,3座桥梁。该县境内黄河设3个管理段,负责河道堤防管理及防凌汛工作。
经排查,黄河五原县段不存在向河道排放工业废水的情况,但存在向河滩倾倒生活垃圾、非法采砂的现象。目前,河道污染主要为农民所种河滩地过度施用化肥农药所致,在防凌汛阶段,在高水位浸泡下,开河后河水归槽,河滩地内的农药、化肥残留物很容易被带入河水中,据不完全统计,该县黄河有47万亩河滩地在种植,还有10多家渔民长期在河道中作业,环保意识不强,存在向河道直接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目前河滩住户只有一户没有搬迁。
下一步,五原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水务、环保、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摸排“保护黄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保护黄河流域五原段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