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9日至5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6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天宁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进行细化分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区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第一方面:党的领导方面
(一)主动看齐意识不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局专题学习教育未紧跟上级步伐。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做到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一致。二是组织全局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三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定期做好思想汇报。
2. 意识形态工作还停留在面上号召,缺乏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以《天宁财政》内部刊物及财政微信群为载体,定期宣传财政各项工作,构建全方位宣传体系,维护财政形象。三是打造“财政宣传月”品牌,编印财政惠民、强农政策宣传手册;开展财政惠民宣传月系列活动,范围覆盖全区。四是及时处理来电来信来访、12345平台交办事项,规范信访答复,确保信访工作达标。
3. 对待巡察工作态度不够严肃,巡察谈话中部分同志回答问题避重就轻。
具体整改措施:
加强教育引领,要求全局认真对待巡察工作,端正工作态度,实事求是回答问题。
(二)统揽大局力度不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
4. 局领导班子大局观念有待提高,落实区重要工作、重点项目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主动宣传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力度不够,部分中层干部服务中心意识不强、融入度不高。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天宁区2018年绩效评估和综合考核办法》,强化工作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活动,采取参加调训、集中学习、专家辅导、自学等形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增强理论武装,更加自觉坚定地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对照改革形式进一步明确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5. 部分班子成员统筹协调、驾驭大局能力不强,主动站在全局高度思考、谋划工作较少。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参加调训、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领导艺术,注重改进工作方法。二是开展调研活动,紧扣天宁的发展方位、紧扣财政部门急需***的问题和努力方向,深入基层调研,每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完成1篇调研报告。
6. 部分中层干部对局中心工作不了解,科室内部、科室之间沟通交流较少。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活动,采取参加调训、集中学习、专家辅导、自学等形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增强理论武装,深入了解本局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财政工作。二是加强财政队伍凝聚力,科室人员之间采取业务培训,轮岗交流等形式,加强协调沟通。
(三)创新协调理念欠缺,履行部门职责使命不充分。
7. 局领导班子对新常态下财政工作研究不透,协调基层、着眼长远、主动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财政工作“一盘棋”思想,聚焦收支管理、债务风险等重点工作,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谋划推进,实现1+1>2的工作效果。二是注重班子成员之间、机关各科室,提高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加强与基层单位的直接沟通,面对面解决基层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基层提高财政工作的能力水平。
8. 财政监督指导惯于抓本级,协调基层不力。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经党组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起草了《区财政局2018年监督检查项目年度计划》,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督促指导基层开展内审工作,使之常态化。
9. 专项资金管理惯于抓当前,全程***监管不力。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使用、执行、绩效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权力职责。二是局分管领导带队,对部分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检查。
10. 面对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惯于求稳定,创新意识不强,局领导班子仍立足于区财政“保吃饭保运转”的理念,缺乏敢闯敢试的锐气。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中央“三保”要求,深入调研基层财政运转情况,结合区对街道、镇财政体制的调研,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二是对区属部门经费保障情况进行调研,适度调整。
第二方面:党的建设方面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层层压实。
11. 局党组抓党建工作力度还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党组会议谋划部署党建工作较少。党组书记主动抓党建意识不强,对“第一责任人”的认识还停留在统领全局业务工作上。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局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将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时时刻刻牢牢担在肩上、放在心上,坚决扭转“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二是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书记和成员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切实改变党建工作“搭便车”的倾向。
12. 部分党组成员未做好党建工作的传帮带,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精、履职不到位。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党组成员要做好党建工作的传帮带,将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让党务工作者传道授业,得到锻炼,能力得到提升。二是增强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参加培训、定期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增强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夯实管党治党的坚实基础。
(二)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深入。
13. 局党组思想政治工作抓而不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个别党组成员主动学习党章党规的意识不强,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局党组将高度重视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运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党规党章,引导全体党员同志做合格党员,补足党员精神之钙,进一步坚定党员同志的理想信念,唤起党员同志的宗旨意识。二是举办财政系统多种形式业务能力提升班,接受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实地感受革命先烈的牺牲精神,潜移默化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14. 部分党员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扎实,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内容存在网络抄袭现象。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运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质,引领党员思想升华。二是对预备党员加强培养教育,实事求是,结合生活、工作实际,定期向党组织做好思想汇报。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5. 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浓。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材料。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查摆问题既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想查、不敢查、不愿查。三是深刻剖析思想,必须紧扣主题,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到问题背后的本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和法宝,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针对性、个性化的思想交锋,使得民主生活会充满“辣味”,真正起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作用。
16. 局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党员大会与全局人员会议界限不清。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党建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理论武装不断深入。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二是厘清支部党员大会与全局人员的权责边界。指定专人按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做好各类工作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7. 支部活动台账记录不规范,个别党小组多次会议同一记录人笔迹不一致。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支部活动台账和党小组活动会议记录,分别指定专人按时、认真做好记录;二是及时做好各类党建工作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18. 干部配备统筹谋划不足,超职数配备干部。
具体整改措施:
现在起,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常天委〔2017〕54号)和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天宁区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常天人社〔2017〕27号),狠抓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纪律和监督等六大环节,确保干部选任工作从严规范,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19. 局选拔任用干部未充分征求民意,仅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梯次断档。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常天委﹝2017﹞54号)文件,严把干部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和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环节。二是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障碍,按照“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潜力、立足培养,动态管理、竞争择优”原则,构建具有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年轻干部培养选用机制。
20. 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尚未建立中层干部后备库,历练干部渠道不多、方法单一。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着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分层分类和分岗位的培训,加大精准培训力度,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为干部锻炼成长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提供干部轮岗交流平台,通过加大跨单位、跨部门、跨系统的交流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建立中层干部后备库,通过分析研究岗位需求和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日常表现以及综合考核等各个方面,培养锻炼和选拔任用,体现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性、计划性和延续性。
21. 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个别干部任免审批表基本信息不准确。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人员变动的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加强审核,做到人事档案正确无误。二是对涉及上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基本信息要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才能上报。
第三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而不实。
22. 局领导班子主动履责意识不强,局班子会议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局领导班子主动履责意识,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把握以***同志为核心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战略新思想。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三是年底结合向区委和全局干部职工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活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做到真查实查、真改实改。
23. 部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扎实,对自身应履行的具体责任不明晰。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领导班子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查找廉政风险,听取意见建议,研究防控对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制度,做到重大决策全程留痕迹,全程可追溯。
24. 主体责任未逐级压实,虽与区委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但未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个人。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筹性、系统性水平,从深层、长远角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思考。二是根据与区委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状,与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
(二)机关作风建设抓而不深。
25. 廉政教育形式单一,教育对象未覆盖全局人员。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提升思想意识,注重精神引领,在广泛征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天宁财政精神。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全局人员通过开展基层工作讲坛、信息写作培训、学习交流等形式有效提高全局人员廉政意识。
26. 廉政谈话重形式轻实效。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制度,做到重大决策全程留痕迹,全程可追溯。
27. “四风”问题还未整治到位,部分局班子成员存在布置工作多、督促检查少,浮在机关多、走进基层少的问题;部分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担当意识不强;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局班子成员要牢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树立“基层至上”思想,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走访基层制度,每位局领导每年带领分管科室中层干部走进财政分局和结对社区等,倾听基层的呼声,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中层干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进一步落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通过治庸提能力,治懒振精神、治散聚合力、治拖增效率、治怕敢担当,狠抓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提升服务效能和工作水平。
(三)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够完善。
28. 局内控制度流于形式,部分科室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2014年以来局内控制度未进行过调整和完善。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在2014年制定的内控制度基础上,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形成新的内控制度。二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机关运转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分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不断提升机关服务效能,树立财政良好形象。
29. 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部分科室未进行过廉政风险的排摸,部分中层干部反映本科室没有廉政风险点。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制定局各科室《廉政风险表》,紧盯资金审批、项目支出等关键岗位,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二是依托重点工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廉情分析等工作,强化对相关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及时梳理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加强督促整改,确保相关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四)重点岗位廉政风险较大。
部分科室负责人未主动采取措施防范廉政风险,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不够规范。
30. 部分费用支出手续不齐全、不规范。购买茶叶、体育用品、耗材无明细清单;部分餐费、图书文化用品***抬头为“客户”或“个人”;一些慰问费无慰问对象、事由,个别慰问品发放无人员名单;有些劳务费发放无事由。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利用局务会、局内网平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具体办法,全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三是结算中心加强结报审核工作。
31. 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2015年部分用餐未注明用餐人数及事由,2016年个别用餐审批表填写不规范,2017年7月以来有公务接待未附来访单位公函或接待方案。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和精简会议的精神,执行“三公”经费管理政策,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按照《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
32. 财务核算不严谨。2017年1-4月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月末余额连续出现负数;个别记账凭证日期早于原始***上局领导审批同意的日期;部分现金支付超结算起点;政府采购中存在自行采购申请时间晚于实际采购时间的现象。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严谨财务核算。二是严格执行《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政府采购事项。
33. 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存在办公家具未记入固定资产台账、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现象;科室之间调拨固定资产和责任人变动未及时更新台账;实地抽盘局固定资产,盘盈打印机一台。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正确核算固定资产。二是每半年对局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4. 结算中心审核把关不严格。对核算单位送交的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尚不到位,部分核算单位存在原始票据不全、***抬头不合规、未附相关依据等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 认识再提高。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财政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作风转变的过程。
2. 措施再明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3. 制度再完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财政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财政工作发展的源源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69660768;邮政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1705办公室;邮政编码:213000;电子邮箱:czstnqczj @163.com。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党组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