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纪委监委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全旗建设领域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近日,中旗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乌拉特中旗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问责办法(试行)》。
该《办法》对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其中,人社部门负责旗预防和清理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发改等部门负责处理各自主管的工程项目中,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涉及的工程款或其他工程纠纷;公安部门负责快速受理并处置人社部门移送的欠薪涉嫌犯罪案件,处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其他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信访、国资、市监、司法、财政、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和保障等工作。
该《办法》规定,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纪委(监委)将向其发出《督办单》或通报批评,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通讯员 白季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