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成绩单出炉
1月18日,记者在巴彦淖尔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2018年市纪委监委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并于当年9月顺利通过自治区实地评估验收。
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16660人增加到52400多人,增加2.1倍,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以及监察职能向基层的有效延伸。
市纪委监委强化纪律、监察“一体”监督,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查处违规典型问题6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组织处理14人,通报曝光54批次82人次。
对违纪违法问题“靶向”监督施治,共处置问题线索1833人次。
强化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受理信访举报2326件,立案6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3人;运用监察调查措施14种6790人次,其中留置37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5人。
强化派驻和巡察“两翼”监督,实现了对57个市直部门监督全覆盖。
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5年规划,分两轮对33个市直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发现被巡查党组织问题***0个。
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立案4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7人,组织处理28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84起。
打造覆盖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四级的“三务”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近9.6万条。
与市委组织部协同组织开展“清风干部”评选活动,七个旗县区符合标准13125人,合格比率为94.4%。
此外,2018年,市纪委监委对标自治区巡视整改要求,深挖细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问责中的偏差,自查自纠发现和整改问题4***个。受理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问题线索72件,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中纪检监察干部4人。组织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全市总体满意率在89%以上。(记者 吕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