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2019年一季度小微企业资格年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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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2019年一季度,新北区共有7家小微企业申请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对申请企业进行网上资格年检审核认定。本次年检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划型标准,以企业上年末实际参保人数作为小微企业认定划型标准,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认定条件。
通过年检,此次申报有5家企业符合标准,能享受社保补贴人员12名,补贴标准根据当年市人社局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金额共计3.35万元,一经认定,当年有效。
未通过小微企业年度审验的,对其上年招用的符合条件正在享受的人员继续给予社保补贴,直至1年期满;对其当年新招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再给予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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