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商标品牌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常州高新区工委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常开工委〔2016〕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商标品牌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奖励资金的领取另行通知,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申报人将材料提交至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518号高新广场1号楼5楼市场监督管理局B520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作自行放弃;
三、联系人及电话:
杨秀139****5712,张磊 158****0687,王刚85178985。
四、奖励标准:
1.当年被认定为 “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当年被认定为 “江苏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新获农产品商标注册的,每件一次性补助1000元,一个市场主体一年补助金不超过1万元。对获境外马德里商标注册的,每件一次性补助2000元,一个市场主体一年补助金不超过2万元。
五、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申请扶持资金的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要点:企业概况,申请扶持资金的理由及金额。
2.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资金拨款审批表(***一),所在乡镇街道盖章后交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企业提供的承诺书(***二)。
4. 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三),所在乡镇街道盖章后交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请驰名商标奖励资金的需提交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上一年度不少于400万元的纳税证明,认定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7.申请省著名商标奖励的需提供《江苏省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要提供上一年度不少于200万元的纳税证明,认定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8.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奖励资金的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商标注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9.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奖励资金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国际注册证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本,国际注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0.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三)需单独提供,其余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商标品牌资金的通知
1、新北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兑现拨款审批表
2、承诺书
3、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