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刻苦中提升技能务实中彰显出众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用这两个成语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两句诗也足以高度概括这一位靠勤学苦练在工作中不断转型升级的年轻人。他就是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汪浩,一名获得“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等诸多重量级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等的优秀法院干警。
“火眼金睛是靠一次次练出来”
汪浩是一名80后,2012年3月进入新北法院担任一名司法警察,主要从事警务保障、机关安保、安全检查、协助执行等工作。六年多来,经他安检的来访人员3万余人、箱包1.5万余件,参与刑事保障2000余次,从未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
看着他熟稔干练的工作状态,很多人很难想象,这个年轻人在6年前还从未接触过法警工作。汪浩毕业于南通大学,学习的是生物技术专业,在进入新北法院工作后,零基础钻研法警所需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他也曾开玩笑称,“我是一名被法警事业‘耽误’的理工男”。但透过玩笑,不难发现,他的突出工作业绩,有他作为一名理工生严谨顶真的性格原因,也与他干一行爱一行并为之不断精进开拓的毅力和韧性密切相关。
安检是一项重复性极高的工作,很容易产生焦躁不耐烦的情绪,但汪浩始终认为,安检不能光用眼睛扫一扫,如果不做亲身检查,很有可能产生“漏网之鱼”。也只有通过亲身检查,才能准确摸清被安检人员携带的物品,才能对一个人的性格、下一步可能做出的举动产生初步的预判。工作时间久了,汪浩也练出了通过神情捕捉潜在风险的能力,但他始终没有放低工作标准,眼观、耳听、手勤、口问,一套完整的流程他都仔细对待,毫不马虎。
除了安检,对待押解、看管等工作,他也要求自己与被告人面对面,确保被告人一刻不离开自己的视线。“安全问题无小事,出了任何小事都是大事。”汪浩入警队时,新北法院法警大队队长杨军和他说过的话,他一直记在心里。
“集训半年没回家,女儿都不喊我爸爸了”
2016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的通知,3月,汪浩就在工作之余投入了自训。为了尽快提升自己的体能,他在训练起始阶段就给自己制定了高强度的体能训练目标。
早晚跑步5公里,上班期间没有警务保障任务时,他要么拿着训练用***对着靶练习手***射击姿势,要么不断练习擒敌动作,累了就捧着教材坐下边休息边研读,一天都没有落下。通过近3个月的魔鬼式训练,他的体能和技能得到了全面提升,2016年6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初选,从两级法院30多名法警里选拔了7名表现优秀者参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竞赛,汪浩顺利入围。入围后,汪浩接受了为期近半年的集中封闭式训练,2016年8月21日,汪浩作为种子选手在省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竞赛中,获得了个人全能第五的好成绩,同年11月21日,他所在的江苏省司法警察代表队,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竞赛中获团体第五名。
比赛已经过去两年,但集训和赛场上的点点滴滴,汪浩都历历在目。全省比赛前,在长期训练和比赛的高压之下,汪浩产生了赛前综合征,但他依然在连续多日腹泻后坚持跑完了1000米,获单项第一名,创造了常州法院史上最佳成绩。比赛后,汪浩感觉自己已经到了休克的边缘,集训队的队员们也形容他,“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在全国比赛时,汪浩再次展现出他过硬的素质和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在100米接力中,穿插背身上拷、伏地搜身等技能项目,经过慎重思考,团队负责人安排汪浩完成难度最大的伏地搜身项目。在该项目中,要搜索出包括刀具、“毒品”“小型爆炸物”三样违禁品,如果未能完成,团体得分将受到很大影响。汪浩在压力面前,不负众望,顺利完成搜查项目,并且用时极短。在全省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的表彰会上,省法院法警总队队长金国富表扬汪浩,“心理素质过硬,临场表现很好”。
汪浩的荣誉是他用扎扎实实的勤学苦练换来的,也是组织对他工作以来树立的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长期累积的过硬业务素质的充分认可。但他内心依然有一些遗憾,集训小半年他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当时女儿才两岁,基本都靠妻子照顾,等到集训结束回到家,女儿看到他都不喊爸爸。之后,汪浩在家锻炼时,总会把女儿带上,做俯卧撑时,女儿趴在汪浩背上,一脸欣喜和幸福。
“是先进,就更要把日常工作做好”
在警务保障工作中,汪浩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要求,一丝不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每一次出警都安全无事故;在机关安保工作中,他密切关注巡查中的每一个风险节点,确保法院的审判环境安全平稳;在安全检查工作中,他正确辨识每一个当事人携带的箱包,确保不让任何一件违禁品进入法院的审判场所;在协助执行工作中,他始终冲在执行第一线,确保执行工作能够安全有序开展。
作为一名全国、全省先进,汪浩在承担押解、看管、值庭、安保等基础工作时,还作为一名囚车专职驾驶员,低调务实地做好每一项本职工作。下班后,他会去打一会儿乒乓球,这也是他的一项兴趣爱好。2017年,在全省法院乒乓球比赛中,汪浩作为常州队的队员积极发挥作用,助力常州队在全省比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的历史最佳成绩。
“我是一名司法警察,就应该服务保障好审判执行工作,法警是绿叶,绿叶做得好,红花才能更鲜艳。”这是汪浩对自己工作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