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传销案件多发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近年来,新北法院审理组织、领导传销案件3起,被告人13人,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1.09余亿元。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传销案件严重威胁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假借政府之名吸纳会员,大肆宣扬传销“政策”。从“1040阳光工程”案来看,传销组织打着拥有政府秘密政策的旗号,以政府项目为名,虚构投资盈利前景,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的秩序,严重破坏政府公信力。此类案件受害者因受到传销组织者“洗脑”,在案发后仍对传销“项目”深信不疑,甚至对政府部门产生严重抵抗情绪。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会产生对政府的误解,甚至有可能引发境外敌对势力借此对党和政府进行污名化宣传。
二是传销领导层级出现未成年人,传销组织向低龄化、低收教育水平化发展。出现有未成年被告人参与其中,发展下线106人、涉及传销资金人民币655万余元的情况,传销组织已向较低年龄层次人群蔓延。从涉案人员受教育水平来看,大部分涉案人员多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此类人群对传销活动的迷惑性分辨能力较差。结合年龄层次、受教育水平层次可以看出,传销组织对社会金字塔塔基人群已经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或隐患。传销组织成员利用此类人群认知能力有限这一缺陷,极易利用种种诱惑手段达到敛财、拉人的目的。
三是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传销组织出现“集团化”、“正规化”现象。目前已由新北法院审理的传销类案件涉案金额达1.09余亿元人民币。从数额上来看,已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同时,传销组织中开始出现“自律老总”、“教育老总”等职位,来保证组织成员在传销组织行动框架内积极活动发展下线。由此反映出,传销组织在其自身繁殖过程中,已经不满足于传统的单一上下层级之间的合伙关系,并逐步向类公司运营发展。
四是涉案人数众多,可能引发涉众型经济案件。传销组织利用以“拉人头”形式发展下线骗取钱财,在聚集大量涉案资金的同时,其自身体量不断壮大,突出导致涉案人数众多。大量的资金运作一旦出现失误导致崩盘,将引发大量组织下线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由于传销组织长期假借政府名义宣传,极可能诱发群访群诉事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