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迅速处置安全隐患促进安监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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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2015年9月25日,天宁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群众举报的位于郑陆某气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虽有工商营业执照、气体充装证,但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监察大队当即出具了现场处理决定书,并明确告知该企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经营和从事气体充装作业。下一步,天宁区将重点在郑陆等区域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推进安监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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