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联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联顺汽车内外饰件、汽车灯具、铁冲压配件等项目 | 定安路8号 | 常州市联顺车辆配件厂 | 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在定安路8号,利用现有厂房,实施联顺汽车内外饰件、汽车灯具、铁冲压配件等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汽车内外饰件30万件、汽车灯具10万套、铁冲压配件5万套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进常州西源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注塑废气经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帘除雾+活性炭过滤棉+光氧+活性炭过滤棉装置处理后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活性炭过滤棉+光氧+活性炭过滤棉装置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2772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