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银龙同志进行四责联审的公示
根据《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四责联审”办法(试行)》(常新委办〔2017〕172号),经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张银龙同志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2016年1月-2019年12月)履行选人用人责任、机构编制责任、任期经济责任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的情况实施任中“四责联审”。现予以公示。
联审主要内容:
(一)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张银龙同志任职期间,区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按照政策法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干部群众对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情况;张银龙同志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等。
(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张银龙同志任职期间,区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职能配置和职责履行情况;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有关情况;张银龙同志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
(三)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张银龙同志任职期间,区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完成经济发展规划(指标)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和成效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张银龙同志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等。
(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张银龙同志任职期间,区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方面情况;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规定方面情况;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情况;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情况;违反《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情形的情况等。
(五)其它需要列入联审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15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与区“四责联审”工作小组联系,联系电话:85178953。
联审工作小组成员:
区委组织部:曹 瑜、王 强、郝溢泰
区 编 办:张建平、陈小惠、汤怀博
区环保局:堵小东、王淑媛、吴兆月
区审计局:孙海蓉、査莉萍、吕 辰
区“四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