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工作作风行动快、措施实
在省、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之后,区卫生局积极行动,局党委根据区委30项规定要求,结合卫生行业实际,制定出台了15项规定,以此来转变机关干部作风,营造政令畅通、行为规范的工作氛围。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打造"规范型"机关。完善机关考勤、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卫生局直属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制度的通知》,并将每周一上午原则定为机关办公会和集中学习日。
二是抓好学习教育,打造"学习型"机关。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掌握国家、省、市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社区卫生服务及医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及业务操作流程。年底要撰写一篇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调研文章,每个人确定一句激励自身发展的座右铭。
三是完善考核体系,打造"高效型"机关。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纳入年终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考核中,完善年度机关干部考核办法,对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干部个人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打造"阳光型"机关。设立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监督电话和公开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严格实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对群众投诉和反映问题积极协调,及时处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