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河镇 个税调整孟河镇个管办积极宣传税收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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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但“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江苏税务委托代征管理系统于10月20日调整了临商开票模块的个所税税率,统一从原来的1.5%降至0.7%,0.5%降至0.2%。个体工商户个所税的调整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业统一从原来的0.5%降至0.3%,商业从原来的0.5%降至0.2%,服务业从原来的1.5%降至0.7%,大大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针对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孟河镇个管办采取了张贴公告、口头宣传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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