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全 文 |
1 | 常州联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常新行审环验〔2019〕5号 | 2019年1月8日 | 常州联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常州联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4个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联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4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10月组织该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116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KJZ系列矿用隔爆组合开关500套、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100套、矿用隔爆变频调速装置300套、全矿井自动化控制系统35套、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生产线300套、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200套。该项目于分别2008年6月23日、2012年12月25日、2013年5月22日、2013年9月6日取得新北区环保局的批复(常新环2008(381)、常新环管[2012]275号、常新环服[2013]29号、常新环管[2013]173号)。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加工设备。装配设备等,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二)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废焊渣、废焊条、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外购配件、电缆、电线边角料、绝缘材料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油水混合物(废切削液、水压测试废液)、废矿物油、含油废布条、棉纱、废防锈浆料、含防锈浆料的棉纱、刮刀、含漆渣及废漆雾过滤材料、含油漆、稀释剂和固化剂桶、油漆附着物、废活性炭、废稀释剂于厂区危废仓库暂存。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联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4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8)苏测(验)字第(0722)号]表明:噪声: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噪声与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 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处置和综合利用全过程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
公示期限 | 公告日期:2019年1月3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