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大道工业厂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苏鑫建招LHT2018007:
一、工程概况:
名称 | 面积 |
创新大道工业厂房(创新大道200号)拆除工程 | 约13000㎡ |
二、工程报价:
工程报价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拆除构、建筑物、附属设施回收材料残值总额。请投标人按投标函格式填写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必须计算相符,不相符的按废标处理)。
三、拆除要求:
1.拆除工期:中标单位与甲方签订拆房合同后,在房屋全部腾空交付后30天内完成拆除及场地清理工作,并上报招标人验收。
2.拆除内容:创新大道200号拆除厂房、路灯、车棚等,本工程拆除范围不包含围墙、门卫、伸缩门、地面硬化(包括室内),撤场前完成场地平整,并将垃圾清运出场地。
3.拆除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51号)及《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北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新政[2015]3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拆除现场管理。拆除过程中应采用喷洒水降尘措施,禁止高处抛洒和焚烧垃圾;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爆破或者拆除作业。控制施工噪音污染,并做好施工防尘措施。拆除完毕后地块全封闭维护。
4.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为2018年度新北区征收(动迁)拆房施工单位备案准入名单内单位。
四、安全责任:
1.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苏建质安[2010]351号文件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2.投标方必须书面承诺为现场管理、施工等有关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自理,书面承诺在整个拆房过程中,如发生员工伤亡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制作:
贵单位如对本项目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和排序制作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书B类原件(置于投标文件正本内,若中标需押证);
3.工程成本分析表(拆除过程各项收入和支出成本分析,必须含安全文明施工投入);
4.资格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照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等)均加盖公章。
5.本房屋拆除项目所需的管理、施工人员联系名录汇总表,机械设备等情况介绍清单;
6.拆除施工方案:
投标人应提交完整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各项保障措施有针对性且有效,至少应包括:
(1)所了解的工程概况及拆除施工方案编制的依据;
(2)安全、合理、文明、可行的拆除施工方式;
(3)临居民区和主干道建筑拆除施工的封闭围护实施详细方案;
(4)拆除施工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应制作详尽合理的拆除方案及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5)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建筑拆除施工中采取洒水降尘的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及工期保证措施;
(6)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及人员,人身保险办理情况;
(7)拟投入的施工设备(必须含安全劳保用品清单)、技术力量、劳动力组合等。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2号门508;联系人:龚湘钰;电话:81099976)。(保证金相关事项详见***3)
六、投标报名、资审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11月08日至2018年11月12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 一)16时00分
3、资审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 一)16时00分。
4、资审地点:龙虎塘街道415会议室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建造师必须按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将承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后果;
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2018年度新北区征收(动迁)拆房施工单位备案准入名单内单位。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须委派一名安全员,并具备安全员证书(C证)。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书(***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项目投标建造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本项目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
(4)安全员C证原件;
特别提醒:①所有资格预审资料需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②所需资审资料一次性提交,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当场缴纳资料费500元/投标单位(请各投标单位带好现金,不接受转账)
资审结束后,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八、***:
1.投标报名申请书(***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2)
3.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3)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八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