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协佳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协佳光学玻璃生产项目 | 魏村新华村村委 | 常州协佳电子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在魏村新华村村委,租用生产厂房,实施协佳光学玻璃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光学玻璃350万片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进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3、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2772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