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深入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为进一步督促行政审批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办事群众满意度,3月19日,区行政审批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以下简称“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规定了行政执法公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规范了执法信息公示的标准和格式,明确了在事前、事中、事后不同阶段的公示分工和要求,以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执法记录活动的合法、客观、准确、公正为导向,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资料记录、电子数据记录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信息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作了细化,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依法公正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局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局主要负责人是落实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规定了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未经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不得做出许可决定的制度。通过落实审核责任、明确审核范围、严格审核程序,实现了许可决定公平合法,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重大权益。
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将全面推进 “三项制度”落实,实现执法信息公开及时、执法记录公正可溯、许可决定公平合法,营造更加透明、规范、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