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技术升级和自动化改造(二期)和(三期)技改项目 | 天合路2号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10008.82万元,在龙虎塘街道天合路2号,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实施技术升级和自动化改造(二期)和(三期)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对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工艺、硅片生产工艺进行技改,新增年产晶硅光伏组件1006MW,全厂可形成年产2511MW组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西南厂区生产废水及东南厂区不含氮生产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东南厂区含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接管进常州市天合光伏产业园中水回用厂集中处理后全部回用至生产工艺。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2、硅料车间废气经NaOH溶液洗涤塔处理后排放;硅料打磨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多晶车间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电池车间废气经NaOH溶液洗涤塔处理后排放;硅烷废气采用“焚烧+水洗”处理后排放;丝网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烧结有机废气经自带焚烧装置处理后排放;动力房燃气锅炉废气经18m高排气筒排放;发电机组燃烧废气经9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