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管中心开展监督人员2020年第五次内部培训
为规范建筑施工建设质量行为,提升监督人员现场质量监管水平,根据今年中心每月一学具体计划,8月27日下午,区建管中心组织开展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的学习会,中心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监督人员参与了学习,这是今年建管中心内部培训班的第五堂课。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建设工程数量也愈发增多,随之而来的工程质量也开始出现一些问题。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建设部于2014年出台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课程由中心质量管理二科副科长刘毅讲述,重点介绍了本办法的出台目的、法律依据、五方责任主体的含义、责任主体的职责、追责发生的情形和范围、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罚的标准等,办法共18条内容,讲课人针对每个条款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加以解释和说明,让学习人员准确把握了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授课之后,中心副主任陈渊还就省住建厅最新出台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宣贯,就文件涉及到的扬尘监管最新的变化和要求进行提炼和说明,并结合实际工作对在场所有监督人员进行了任务布置和要求。最后包文晖主任作了小结,要求全体学习人员掌握好今天宣贯的两个法律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监管。
建管中心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各责任主体的监察水平,全力保障全区建筑施工的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