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1)常州巴奥米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年产2.2万套接板骨、3万套人工膝关节项目(2)三类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扩建项目(3)三类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二次扩建项目(部分验收) | 常州新北区出口加工区创新大道235号 | 常州巴奥米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全厂形成年产膝关节类(人工膝关节)3万套/年、接板骨2.2万套/年、脊柱类1.5万件/年、创伤类产品(配套的骨板、骨钉)0.8万套/年、关节类15万套/年、膝关节类(人工膝关节)6万套/年、髋关节10万件/年的生产规模 | 1、该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不含氮磷废水(研磨废水、清洗废水、检验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接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含氮废水(钝化废水、氧化着色废水、碱吸收废水)经收集后由泵打入真空压缩型蒸发器处理,产生蒸馏残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制纯浓水经雨水管网排放。 2、项目(1、)、项目(2)喷砂工序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抛光、显像机喷粉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车间管道收集进入1套中央集尘系统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项目(3)喷砂工序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抛光产生的废气经车间管道收集进入1套湿法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2)排放;钝化及酸洗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氟化物经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3)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未收集的抛光粉尘经车间通风后于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3、项目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等有效防治措施。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切削油、钝化废酸、废酸洗液、蒸馏残液、含油抹布及手套、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渗透剂厂内暂存;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喷砂料、废抛光轮、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废砂轮、研磨废料委托环卫清运。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公示期限 | 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共5天。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期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