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法官吃口棒冰降降温吧
简陋的出租屋内,一张床,一张桌,但特别醒目的还有一把轮椅,这就是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租住地。
不久前,新北区法院受理了王某与黄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四川籍外来务工人员王某,在下班路上与被执行人安徽籍黄某所驾驶的变型拖拉机相撞而发生事故,造成王某五级伤残,大腿根部以下截肢。立案后,新北区法院穷尽了查控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万分沮丧,看着那双无助的眼睛,该院执行人员也暗暗着急。在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时,被执行人朋友找到本案的承办人,因为赔偿数额太大,被执行人无法履行赔款义务,现希望通过法院进行调解。这就像黑暗中的一丝亮光,燃起了执行人员的希望。经过几个轮回的工作,双方商定以110000元了结本案。鉴于申请执行人行动不便且为高温季节,为便利当事人,承办人立刻决定将这110000元的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的租住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老公得知此事后特意从单位请假回家并顺道买了几根棒冰,朴实地说:“法官,天太热,吃口棒冰降降温吧。”小小的一根棒冰,饱含了老百姓的朴实深情,吃上一口,感觉这根棒冰比别时的更冰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