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行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仁、副主任陈晓明、沈志新、朱可菲、董晓文、许宪生及委员24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晓萍、陆东明,区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明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情况、同级财政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区2010年财政运行情况良好,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这一目标,牢牢抓住经济发展、抓实征收管理,抓好合理安排,完成了全年预算收支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财政工作成效显著。区审计部门对本区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真实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此,会议建议:一要加强财源建设,不断优化收入结构。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以调结构、转方式为契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努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突破性发展,推进城区功能转型;以科技创新为抓手,鼓励和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以壮大支柱财源、培育新兴财源为举措,努力形成层次合理的税源梯队,为财政收入的持续高速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二要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调控能力。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及重点领域的投入,尽力使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在支持发展、改善民生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上,提高本级财政的调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别是对近年来查出的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要坚持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审计公告,不断提高预算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有效发挥审计预警功能。会议经过认真审议,批准了常州市天宁区2010年财政决算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民政局局长高陵霞受区人民政府
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自《老年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老龄化发展趋势,紧紧围绕老龄工作“六个老有”目标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必将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并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为此,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老龄化这一发展趋势的严峻性,及给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与挑战,提高对老龄事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老龄事业作为加强社会建设、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深入研究、科学筹划,加大投入,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措施,确保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要进一步加强《老年法》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提高全社会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大力营造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增强全民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深入开展对老年群体的普法教育,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开展好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孝亲敬老的先进典型,在全会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凝聚社会共识。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立足本区实际,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基础上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使养老保障水平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探索老年公益事业发展新路子,加快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鼓励社会成功人士热心老年公益事业,引导社会以多种经营方式兴办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不同层次家庭养老需求,推动我区养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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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