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丙类仓库建设项目 | 滨江经济开发区港口大道58号 | 常州优立康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4万美元,在新北区滨江经济开发区港口大道58号,新建厂房,实施丙类仓库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存储润滑油5800桶的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