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车身部件项目 | 春江镇百丈创业路3号 | 常州市永祥车业有限公司 | 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在常州市春江镇百丈创业路3号,租用生产厂房,实施车身部件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车身部件6万套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反渗透浓水和循环水作为清下水排放须符合相关要求。 2、废气:燃气废气收集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排放,电泳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排放;打磨废气经过滤棉+布袋除尘处理排放;喷漆、流平、调漆、喷金油废气通过水旋+过滤棉+水喷淋+除水器+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油漆烘干、活性炭再生产生废气经催化燃烧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