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有机树脂类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罗溪镇旺财路23号 | 常州厚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30万元,在常州市罗溪镇旺财路23号,租用生产厂房,实施有机树脂类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对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离子交换树脂、干膜渣、胶渣、滤芯等固体废物)进行再利用,建成后形成年产环保脂塑型材和制品30000吨的能力。 |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一并达标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拆包上料、投料、混料、粉碎转料产生的粉尘与造粒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密闭经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挤出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一起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