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招标公告浦河社区新口庄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浦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浦河社区新口庄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 |
项目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浦河社区新口庄村 |
招标编号 | PH201612129 |
项目估算造价 | 约87万元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采购及安装2套50吨污水处理设施。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 2、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如有)。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常州地区(不含金坛、溧阳),外地企业投标的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如果中标,则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在常州地区设立办事处)。 |
报名时间 | 2016 年12月12 日至2016 年12 月14 日 9:00时至 17:00 时,报名条件及报名须提交资料,详见***1 |
报名地址 | 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
资格审查时间 | 资格预审;资审办法详见***2 时间:2016年12月15日10时00分 地点: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超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
法定代表人约谈时间、地点 | 时间:2016年12月15日10时00分 地点: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
投标保证金 | 17000元/投标单位。相关事项详见***3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次低投标价法,详见***4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22日10时00分 |
投标、开标地址 | 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邹华平 0519-83463653 招标代理:臧坚文 0519-81087933 |
其 他 | 1、资格预审结果报告公示无异议,投标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并缴纳资料费300元/投标单位: 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通江中路8号2号门5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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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及报名须提交资料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6、企业近三年在常州市新北区辖区内承建过50万元(含)以上且已竣工的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载明金额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日期为准。
7、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
二、报名须提交资料(一份)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5);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格式详见***6);(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满足公告要求);
5.提供授权委托人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连续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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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查 办 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
3、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如有);
5、投标保证金收据;
6、企业近三年在常州市新北区辖区内承建过50万元(含)以上且已竣工的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载明金额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日期为准。提供由设计、施工、甲方(监理)签字盖章的完工验收单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甲方证明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7、提供授权委托人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连续三个月。
以上资审资料须提供两份。其中:第4项必须为原件且不装订、不密封,资审时递交给招标人,其余材料需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且必须单独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并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公告要求的资审时间前一次性递交。
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资审并签到,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程序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将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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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户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923 2041 1030 1201 0000 7674 9
开户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三井支行
2.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进账单上注明票据号码;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日前一日;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
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单位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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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本工程只对经过评审确定为有效标书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次低投标价法,总分100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具体办法如下:
一、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三、打分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每高1%,扣减0.5分,每低1%,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扣分值。
四、技术标
1、技术标判定为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则按废标处理。
2、技术标评定依据:
①工期承诺与罚则措施
响应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及承诺延误工期每天处罚额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0.2%(含2%)以上,不响应为废标。
②质量承诺与罚则措施
响应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且承诺质量达不到要求处罚额在(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2%(含2%)以上,不响应为废标。
三、定标
以上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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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 |
招标单位 |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浦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浦河社区新口庄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 |
项目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浦河社区新口庄村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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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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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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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专业及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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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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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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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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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字: 日期: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是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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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报名材料、资审材料、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报名、资审、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