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汽车用安全玻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常州市新北区顺园路35号 | 常州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投资2800万元,在新北区顺园路35号,建设汽车用安全玻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新增年加工汽车用安全玻璃1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网版制作、印刷烘干、网版清洗等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乙醇废气分别经收集并采用活性炭吸附或喷淋吸附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受理公示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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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