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财政减免国有经营性资产租金助力下好企业复工复产及时雨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武进区不少中小企业暂停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武进区财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免收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收三个月租金,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抗疫情共渡难关。
一、明确政策口径,确保应享尽享
根据文件要求,租金减免对象为承租武进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时间为自常州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2020年1月26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共三个月。若租金尚未全部缴纳,且尚未缴纳部分能覆盖减免金额的,可以从后期租金中扣除相应减免金额。若租金已经全部缴纳,经相关各方协商,可以无偿将原合同租赁期顺延三个月,也可以由出租单位按减免金额退回承租企业。
同时,为扩大政策惠企覆盖面,武进区财政局将减免租金政策覆盖面扩大到区属国有企业,倡议出租厂房、商铺、写字楼、仓库等的区级国有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租金减免办法执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应知尽知
武进区财政局及时将关于减免租金的相关解释口径下发至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求各单位积极落实文件要求,做好政策解释,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告知政策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力争做到应知尽知,保障政策及时兑现。
三、简化审批流程,促进政策落实
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武进区财政局简化租金减免审批程序,确保租户在第一时间享受政策优惠。明确减免租金情况由出租单位审核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主管单位汇总报区财政局备案,国有企业租金减免办法及操作细则由各企业按规程进行决策,并报区财政局备案。对于在免租期内租赁到期的资产,可暂不进行公开招租,由出租方按不低于原合同价与原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期不超过1年。
据初步统计,武进区行政事业单位预计减免租金930万元,区属国有企业预计减免租金1920万元。下一步,武进区财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财政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