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常州市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正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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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根据常州市委、市政府“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起,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正式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此举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的方便群众办事。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目前,常州食药监局承担的许可类别为除国家总局明确规定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食生[2015]148号)文件规定的食品外,其他食品的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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